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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(2019年5月)

发布者: 编辑:数据采集3 发布时间:2019-05-23 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(试行)》和学校有关要求,为全面、客观、公正、准确地考核新提任处级干部的政治素质、业务水平和履职尽责等情况,经研究决定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原则

坚持党管干部,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的原则。

二、考核对象

试用期已满未参加考核的处级干部,时间截止2019年5月30日。

三、考核内容

考核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项内容。在考核思想政治表现、组织领导能力、工作作风、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,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。

四、组织领导

新提任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,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。

五、考核程序

1、个人总结。新提任处级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,就履行职责情况、工作完成情况、存在的缺点和不足,以及今后的工作思路、改进措施等方面填写《武汉科技大学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》(见附件),并于2019年5月28日12:00前将“考核表”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干部专用邮箱:zzbgb@wust.edu.cn,纸质版交党委组织部(地点:青山校区主楼1503室)。

2、组织考察及民主测评。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,并对考察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,提出初步意见。

3、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。

六、考核结果运用

干部试用期满,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考核胜任现职的,由党委组织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,任职时间按试任职时间计算;考核不胜任的,延长其试用期或免去其试任职务,具体参照《武汉科技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七、纪律监督

为保证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、公正、客观、真实,考核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,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相关工作。考核期间,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、信函等方式向校纪委、党委组织部反映考核对象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以及在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有凭有据,以便调查核实。

联系方式:党委组织部 027-68862793

校  纪  委 027-68862473

电子邮箱:党委组织部 zzbgb@wust.edu.cn

校  纪  委 jwjc@wust.edu.cn




党委组织部

2019年5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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